来源:互联网新闻 时间:2019-04-19 04:34
据钱江都市频道报道,今年4月,南京浦口发生一起男童被养母虐待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最初是因为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该男童被打得伤痕累累的照片。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最终,该男童的养母李某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不日将被提起公诉。
但令人意外的是,8月12日,男童的亲生父母于来到江宁法院,以男童及他们自己的名义,把发帖人“朝廷半日闲”给告了,理由是发帖人未经允许散发男童的照片,侵犯了男童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原告要求被告道歉,并赔偿20万元。原告在起诉状中称,网友未经许可将涉案男童肖像对外发布,同时,男童是“养子”一事属于个人生活隐私,被告的发帖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要求被告向男童及男童父母共计赔偿20万元。根据最高院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近日,江宁法院已于正式立案。
起诉发帖人要求道歉并赔偿20万元
男童及其亲生父母诉称,虐童事件在网上迅速传播。男童的姓名、学校、照片等都被网友人肉出来,被网民谈论、消费,贴上了“被虐待儿童”的标签。网上曝光对孩子的精神伤害难以估量。发帖人未经许可,擅自将小宝的肖像对外发布,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养子身份属于男童的生活隐私,只有养父母、亲生父母等极少数的亲属知道。发帖人擅自对外发布男童的养子身份,让男童背上“养子”这一与常人不一样的心理阴影,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此外,男童“爱说谎、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形象被昭告天下,名誉权遭到侵犯,导致孩子遭到同学嘲笑,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男童无法面对妈妈李某某因为教育自己而遭受的劫难,永远无法从负罪感中解脱,无法回到往日温馨的生活。作为亲生父母,也无端背上了“遗弃”子女的恶名。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发帖人停止侵害,向他们赔礼道歉,并在全国范围内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请求判令发帖人向男童及其亲生父母各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合计20万元。
记者获悉,当时,江宁法院之所以没当场立案,是因为原告主体是否适格以及江宁法院有无管辖权的问题。此外,男童的抚养权已被变更至其养父母名下,从法律上来说,其亲生父母对男童已经不再履行监护和抚养的责任,其是否是适格的原告,关系到其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这也要再认真对照相关法律规定。但是,法律对是否立案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无论是否立案,江宁法院都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律师:发帖人动机是好的,但网络曝光不是上策
对于此案,有关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看来,发帖人的动机是好的,并没有恶意炒作的情况。但如果就该案引发的社会影响深入检讨,则不难发现,通过网络揭发这种行为,是容易引起一些不可控的不良后果的,比如,网友对于加害者身份的“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对于事件缺乏理性的评论,其中不乏以看热闹的心态来起哄的。应该说,揭发虐童事件本身并未对相关当事人造成多大伤害,但后续的网友参与,对受害人还是造成了一定程度伤害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些以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手段暴露他人个人情况的网友,才是真正应该负责的人。
这位法律界人士提醒,就目前我国网民的平均素质来看,遇到此类事件,最好还是直接报警,或向妇联等机构求助,二话不说就网络曝光,并不是上佳之策,很容易让各方在非理性的舆论漩涡中陷入被动,失去回转的余地。
事情进展>>
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小虎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当天,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发布小虎被打照片,引起网友大量转发。
4月5日凌晨,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李征琴殴打小虎致其轻伤一级。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4月16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就此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
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李征琴的决定。
7月20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向浦口区法院就李征琴案提起公诉。
8月12日,男童小虎以及亲生父母桂先生、张女士要起诉上述网络发帖人徐先生。